闽教学〔2011〕4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司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届及2010届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09〕40号),为做好我省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09年我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应征入伍的2011年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考生)。
二、招生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
2012年承担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招生任务的院校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漳州师范学院、福建工程学院、泉州师范学院、闽江学院、厦门理工学院、三明学院、莆田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闽南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等19所,招生院校、类别及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0-29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退役士兵考生登陆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联考联招报名网站(http://www.fujianzsb.com,以下简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填报相应类别专业志愿。
(2)现场确认: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退役士兵考生携带士兵退役证明、身份证和毕业证书,于3月1日(星期四)到福建师范大学应用科技学院(福州市闽侯县上街大学城科技路1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考前培训:我厅将委托闽江学院于3月中旬组织已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进行考前辅导。
四、考试
1.考试日期:2012年3月24日(星期六),详见附件3。
2.考试科目:退役士兵考生只需参加单独命题的两门公共基础科考试,每门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考试时间为每门120分钟。
五、录取工作
1. 划线原则:联考联招委员会根据单列退役士兵专升本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的比例单独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2. 录取原则:录取按各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 录取时间:录取工作在4月份进行,6月1日前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六、学习管理和毕业生待遇
被录取并注册入学的退役士兵考生取得本科生资格,高校根据《普通高等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专升本其他在校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毕业后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黄婷婷,电话:0591-87091458。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福建省2012年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院校及专业
2.福建省2012年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考试科目与参考用书
3.福建省2012年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升本入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高校 退役士兵 专升本 招生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民政厅、省征兵办、省档案馆、省图书馆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13日印发